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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汇算清缴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以下几种情况都需要出具汇算清缴报告:

  (一)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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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报告。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告。

  汇算报告报送时间是每年的三月至五月,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的,都要报送汇算清缴报告,逾期会有罚款。推荐阅读:代办理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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